邢台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邢银监罚决字〔2016〕6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邢银监罚决字〔2016〕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刘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大额贷款未采用受托支付方式,支付不及时造成以贷转存;用贴现资金做承兑汇票保证金;违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6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邢台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6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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