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邢银监罚决字〔2016〕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任维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虚假有误;存在用贷款资金转存存款保证金违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邢台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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