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邢银监罚决字〔2016〕4号)

中国银行(601988)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邢银监罚决字〔2016〕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任维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虚假有误;存在用贷款资金转存存款保证金违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邢台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6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