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皮瑶任职资格的批复

衡银保监复〔2022〕49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

你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关于皮瑶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建衡报〔2022〕2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皮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城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皮瑶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衡水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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