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银保监分局关于季琦、冯敏任职资格的批复

玉银保监复〔2022〕24号

易门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易门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季琦、冯敏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易门兴村银发〔2022〕1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9年第9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季琦、冯敏符合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董事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季琦、冯敏易门兴福村镇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接文后,请你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季琦、冯敏任职文件及金融机构任职人员电子客户端数据信息报我分局。

此复。

玉溪银保监分局

2022年6月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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