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南大港支行开业的批复

沧银保监复〔2022〕70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

你行《中国银行(601988)沧州分行关于南大港支行开业的请示》(沧中银报〔2022〕5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南大港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河北省沧州市南大港兴港路东侧管理区办公楼南。

二、核准该机构的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业务;人民币信用卡业务;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业务;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业务;外币兑换业务;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办理贵金属业务;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你行应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于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沧州银保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四、你行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行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沧州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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