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银保监行许〔2022〕71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
你行《关于王根命同志拟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夏回族自治州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甘农发银发〔2022〕3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根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夏州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核准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书面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许可事项注销手续。
此复。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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