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银保监复〔2022〕376号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关于核准石磊任职资格的请示》(浙商银京发〔2022〕10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石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5月30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