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银保监复〔2022〕375号
渤海银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张惠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渤银报〔2022〕1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张惠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5月30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