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银保监局发挥监管引领作用 积极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2021年,黑龙江银保监局立足黑龙江省情、农情,强化监管引领,聚焦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贯彻新发展理念,倾斜金融资源,优化服务方式,充分释放金融动能,助力龙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龙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监管引领,统筹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一是谋篇布局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监管定位,着力发挥引领推动作用,召开全省普惠金融监管工作会议,印发推进全省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系统梳理27项重点工作任务,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在优化金融服务体系机制、强化关键领域金融供给、提升基础金融服务质效、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落实工作措施,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截至2021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8879.02亿元,较年初增长5.03%;法人银行机构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799.10亿元,较年初增长9.74%。二是推动找准金融支持共同富裕着力点。印发黑龙江省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工作方案,明确22项工作任务,推动辖内银行业保险业围绕高质量发展、城乡融合联动、提高民生保障、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四个方面,支持省内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循序渐进促进实现共同富裕。

  深化金融服务,不断优化乡村振兴服务模式。一是有序开展整村授信工作。2021年初,黑龙江银保监局积极推动全省农合机构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整村授信工作,省农信社结合信用户信用村特点确立标准,出台金融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农村地区金融供需不平衡、担保抵押难、成本费用高等问题。截至2021年末,为132.9万户符合授信标准的农户合计授信1048.7亿元,贷款金额551.7亿元,较年初增长57.05%,金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二是助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引导辖内银行机构持续支持绥化市兰西县探索实践的“生产托管+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粮食银行”土地托管服务模式,精准扶持各类农业生产托管组织和农户。截至2021年末,绥化辖内共有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发行、农信社等8家银行机构开展土地托管类贷款,累计投放贷款9399.13万元,贷款余额4347.6万元。贷款平均利率4.86%,最低贷款利率3.85%,为农户及托管组织进一步减轻了融资负担。

  倾斜金融资源,持续支持县域经济长足发展。一是助力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快发展。聚焦金融领域,研究出台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黑龙江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方案,制定16条具体帮扶措施,支持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优化金融环境,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截至2021年末,全省20个脱贫县(市)贷款余额1428.45亿元,较年初增长8.67%,脱贫地区信贷投放整体实现稳步增长。优势特色农产品(000061)保险品种实现稳中有增,截至2021年末,省内脱贫地区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较年初增加了11项,已达12项。二是推进提升县域信贷资金适配性。结合省内县域实际产业规划和有效信贷需求,2021年初确定了16个资金适配性较差县域为重点关注对象,开展按季度监测,持续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深挖县域信贷需求增长点,全力支持县域重点项目和特色产业发展。截至2021年末,16个资金适配性较差县整体存贷比由年初的39.81%增长至42.12%,提升了2.31个百分点。

  完善保险保障,助推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一是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与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黑龙江省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推动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落地。启动农业保险承保电子化试点工作,指导省保险行业协会印发实施方案和实务操作规范,完成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承保电子化上线工作,有效提升全省农业保险信息化水平。2021年,全省政策性种植险承保面积1.55亿亩,承保覆盖率73%,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累计赔款金额35亿元。同时,引入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的农险经办机构,目前全省有13家农险经办机构,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服务触角延伸至行政村。二是严肃规范扶贫人身保险业务。开展专项整治,从严规范业务管理,推动保险公司立足长远完善保险方案、管理制度、合作协议,优化承保、调查、理赔等工作流程,实现2021年扶贫人身保险到期保单应续尽续。全省当年累计承保60.38万人次,为辖内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提供252.55亿元人身风险保障。

(责任编辑:王晓雨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