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巴中监管分局关于核准熊子姣南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风险与合规管理部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巴银保监复〔2022〕17号

南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单位《关于熊子姣拟任联社风险与合规管理部总经理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南信联〔2022〕5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熊子姣南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风险与合规管理部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熊子姣应在巴中银保监分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单位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巴中银保监分局。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巴中银保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单位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单位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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