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银保监复〔2022〕47号
建设银行南平分行:
《建设银行南平分行关于南平四鹤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建南报〔2022〕7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银行南平四鹤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分行应在收到批复之日起的10日内将该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及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并于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书面报告。
三、你分行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的后续事项,并在有较大影响力的全国性报纸、地方性报纸或其他媒体上刊登公告,报纸发行地域范围应至少与机构开展业务经营的地域范围相匹配,并做好解释工作。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南平监管分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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