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银保监复〔2022〕112号

中国光大银行(601818)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你行《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关于核准张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光银石字〔2022〕18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张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张巍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保定银保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保定银保监

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2022年7月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