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银保监分局关于李瑞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沧银保监复〔2022〕98号

中国光大银行(601818)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你行《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关于核准李瑞涛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光银石字〔2022〕17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李瑞涛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李瑞涛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沧州银保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沧州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沧州银保监分局

2022年7月7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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