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银保监分局关于云南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保银保监复〔2022〕30号

云南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云南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山市华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接受保山市永旺商贸有限公司股金的请示》(隆农商〔2022〕8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保山市华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保山市永旺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330万股股份。受让后,保山市华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合并持股数为2,393.76万股,持股比例为5.38%。

二、你行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三、你行应在此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前述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保山银保监分局

2022年7月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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