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崔文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桂林银保监复〔2022〕97号

兴业银行南宁分行:

兴业银行(601166)南宁分行关于崔文华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兴银桂请〔2022〕1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核准崔文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桂林银保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

2022年7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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