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公布多则处罚信息。
其中,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呼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15号)显示,由于“违反贷款‘三查’制度、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满洲里市支行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责任人刘艳菊作出警告,并罚款6万元。
图源: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
图源: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
另外,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呼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9号)显示,由于“满洲里农商行信贷管理流于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对责任人袁士伟、张树海分别作出警告,并对张树海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图源: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
图源: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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