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货车宝被罚 存在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2-07-22 17:57:25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2日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处罚〔2022〕稽150号)。深圳市货车宝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案显示,深圳市货车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十一条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

货车宝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货车专用导航系统研发商,基于自主研发货车导航算法,根据实际需求,规划出适合货车行驶的线路,致力于打造综合性货车运营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马金露 H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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