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银保监分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星支行开业的批复

哈银保监复〔2022〕15号

交通银行哈密分行:

你分行《交通银行哈密分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星支行开业的请示》(交银哈〔2022〕2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星支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机构全称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星支行(简称:交通银行新星支行),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星市青年路全鑫小区1#二层商业楼107、207号。

二、核准该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上级行经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请你分行于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凭该《金融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该支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若在上述批准期限内未开业,此批准文件失效,我分局将收回《金融许可证》。

哈密银保监分局

2022年8月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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