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银保监复〔2022〕103号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城支行开业的请示》(九银字﹝2022﹞102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城支行开业,机构简称:九江银行兴城支行。营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二、该机构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复文件及其他资料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法定变更手续。
四、该机构须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须于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支行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未尽事宜按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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