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银保监复〔2022〕44号
丹东农商银行:
你行《关于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丹农商银〔2022〕28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行新建支行终止营业,注销该机构B0454S321060011号《金融许可证》。你行要在该机构终止营业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相关人员和业务归并工作,并做好对外宣传,落实好现有客户的引导疏散措施,确保终止营业工作平稳运行。
二、你行收到本批复后,要在15日内将新建支行《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和对外公告。
此复。
丹东银保监分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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