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民生银行太原文华苑小微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晋银保监复〔2022〕165号

中国民生银行(600016)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关于下设文华苑小微支行迁址更名的请示》(民银并发〔2022〕17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由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文华苑小微支行营业场所由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寇庄西路199号B区变更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滨河东路南段76号滨东花园6号楼1010号商铺,同意该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滨东小微支行,简称为:中国民生银行太原滨东小微支行。

二、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分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管、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22年8月3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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