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银保监复〔2022〕77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你行《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长城花园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建宁报〔2022〕17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长城花园支行终止营业,原有业务并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凤凰南街支行。
二、你行须做好该支行终止营业后有关对外公告、业务承接、人员安排、印章及重要空白凭证缴存等处理工作,并持本批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你行应自本批复作出之日起10日内将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在终止营业工作完成后5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宁夏银保监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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