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银保监函〔2022〕776号
中国进出口银行:
你行《关于申请吴琪任职资格的请示》(进出银发〔2022〕15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吴琪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吴琪应在四川银保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同时将其任职文件抄送四川银保监局。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四川银保监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要求吴琪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行应督促吴琪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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