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新片区分行开业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2〕401号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你行分行筹备组负责人陈炯签署的关于在上海临港(600848)筹建分行开业的申请书及其他有关文件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0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上海临港新片区分行开业,其名称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新片区分行(HSBC Bank (China) Company Limited Shanghai Lingang Special Area Branch),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街道云鹃北路66弄1号楼1层103单元;分行营运资金为等值1000万元人民币。

二、该分行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四)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五)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

(六)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七)办理国内外结算;

(八)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二)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三)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该分行拟任行长陈炯已具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且未连续中断任职1年以上,在同质同类外资银行间平级调动职务(平级兼任),应当在任职后5日内向我局报告任职情况。

该分行须按照《条例》《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开业前的有关手续。

此复。

上海银保监局

2022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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