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辽银保监罚决〔2022〕7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王巍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兴业银行(601166)沈阳分行代理销售保险业务过程中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直接负责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辽宁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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