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鄂银保监罚决字〔2022〕29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鄂银保监罚决字〔2022〕2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晓刚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一、因管理不善导致金融许可证遗失;

二、遗失金融许可证后未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

三、机构更名后未按规定换领金融许可证。

行政处罚依据

《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行予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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