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银保监复〔2022〕550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区福泽路营业所筹建的请示》(京邮银请〔2022〕1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筹建房山区福泽路营业所。拟设立机构全称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区福泽路营业所”,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房山区福泽路营业所”,地址为:“北京市房山区福泽路3号院1号楼1至4层101”。
二、上述营业所的筹建期限为6个月。未能按期完成筹建,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延期报告。筹建期满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批准自动失效。
三、在筹建期内,拟设立的营业所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若要变更筹建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我局。
四、在筹建期限届满前,你行应按照有关要求,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材料。
此复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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