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赵海红任职资格的批复

聊银保监复〔2022〕90号

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

你分行提报的《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核准赵海红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建鲁报〔2022〕19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赵海红中国建设银行聊城分行行长任职资格。你分行应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赵海红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聊城银保监分局

2022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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