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滇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曹艳丽被提起公诉

2022-09-14 10:49:25 和讯银行  七七

  9月13日,高检网通报显示,近日,富滇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曹艳丽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富滇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曹艳丽被提起公诉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曹艳丽利用担任昆明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富滇银行副行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富滇银行副行长、信用审批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干预贷款授信审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曹艳丽简历:

  曹艳丽,女,汉族,1963年6月生,贵州习水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3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9月至2008年1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市支行、昆明中山城市信用社、昆明城市合作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工作;

  2008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工会主席(期间先后兼任丽江古城富滇村镇银行董事长、曲靖富源富滇村镇银行董事长、老中银行副董事长);

  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省委管理)。

(责任编辑:王晓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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