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银保监复〔2022〕83号
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任俞胜魁为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请示》(沙农商〔2022〕394号)已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俞胜魁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
二、你行接此批复后,应在3个月内对拟任人作出任职决定,并将任职文件报送我分局。拟任人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塔城银保监分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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