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9月16日收到银保监会朔州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法人/主要负责人:杨建明)及相关责任人田小平,因隐瞒不良资产真实水平、将不良资产划分为正常类资产以及拨备覆盖率指标虚假、贷款减值准备计提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责令改正,罚款80万元,对田小平警告,责令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朔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因违法发放贷款;违反员工行为管理,违规从事民间借贷和营利性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责令改正,罚款100万元;对蔡夺、赵贵和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对王瑞琴警告;责令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朔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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