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银保监复〔2022〕314号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修改〈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章程(2022年修订版)〉的请示》(冀信联〔2022〕1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联社对原《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章程》所做的修改(详见附件)。
二、你联社应在我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前述变更,并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涉及市场监管等法定程序的,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河北银保监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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