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银保监复〔2022〕228号
浙江永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永农商银〔2022〕111号)悉。经审核,同意你行按规定修改章程,并对部分修订条款核准如下: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原章程第九十六条修订为“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9名,独立董事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原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修订为“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其中股权监事3名,外部监事3名,职工监事3名”。
核准修改后的《浙江永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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