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银保监分局关于刘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承银保监复〔2022〕144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

你行《中信银行(601998)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关于核准刘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信银承字〔2022〕7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刘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营业部总经理任职资格。

刘强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承德银保监分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承德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承德银保监分局

2022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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