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银保监复〔2022〕111号
宁夏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宁夏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的请示》(宁灵银发〔2022〕17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行《宁夏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的请示》(宁灵银发〔2022〕173号)中对《宁夏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做的修改,详见附件。
附件:宁夏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宁夏银保监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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