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银保监分局关于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赣市银保监复〔2022〕175号

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余农商行字〔2022〕146号)收悉,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核准变更后的《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将有关变更情况报告我分局。

2022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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