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0月27日,记者从浙商银行获悉,经上海银保监局批复同意,浙商银行资金营运中心获批在沪开业,这为浙商银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金融市场再添新动力(310328)。
据悉,此次获批的资金营运中心牌照齐全,是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银行间市场主要品种做市商,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白银双料做市商。业务范围为:货币市场业务、债券业务、外汇业务、贵金属业务、金融衍生业务,经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该行总行授权的其他资金运营业务。
浙商银行公告称,下一步,公司继续聚焦主责主业,深化金融科技创新,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和践行普惠金融,深化构建“大零售、大公司、大投行、大资管、大跨境”五大业务板块齐头并进、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浙商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浙商银行积极投身金融市场发展,充分运用各类业务资格与渠道,不断创新和丰富固定收益、外汇和贵金属交易产品线,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可持续的金融服务方案,多次获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本币市场核心交易商”“优秀货币市场交易商”“优秀债券市场交易商”等称号。
浙商银行资金营运中心成立后,将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持续强化投资研究、交易销售和金融科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围绕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的资金业务经营管理水平,坚守风险与合规底线,聚焦对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
编辑 姜樊 阎侠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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