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阜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阜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耿富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迟报案件信息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二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阜新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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