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漳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

林俊川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漳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林俊川

单位

名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

行政处罚依据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

对林俊川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漳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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