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11月15日,青岛农商行发布公告称,该行今日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孙从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时任监事孙从程因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收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孙从程的女儿孙宜甲于4月14日买入该行股票2万股,于6月27日买入该行股票2000股;孙从程的父亲孙思平于9月6日卖出该行股票16万股。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青岛证监局表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局决定对孙从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孙从程应当深刻汲取教训,加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于11月30日前向该局报告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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