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银保监复〔2022〕36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市分行:
你行《中国建设银行格尔木市分行关于盐湖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建青格报〔2022〕92号)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10月20日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盐湖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行需做好对客户的宣传解释工作,清除在原住所的所有对外营业标示;通过在营业网点张贴机构退出公告、发送短信等多种方式,将盐湖支行终止营业服务的相关事件安排和业务影响、业务移交事宜提前告知客户,争取客户的理解配合,确保终止营业工作对客户的影响降到最低,做到终止营业工作安全平稳。
三、你行应自收到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金融许可证》上缴至我分局。
此复。
2022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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