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银保监复〔2022〕88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源县萨尔木萨克特营业所终止营业的请示》(伊邮银请〔2022〕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源县萨尔木萨克特营业所终止营业。
二、你行应妥善处理终止营业过程中的业务移交、客户通知和人员安排,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外公告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金融秩序稳定。
三、你行应当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注销手续后1个月内将终止营业情况书面报告我分局。
伊犁银保监分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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