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银行对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进行了下线调整,同时,也有银行将“分期手续费”更名为“分期利息”。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咨询顾问苏筱芮表示,银行机构下线自动分期业务主要是此前自动分期业务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异化,不但没有给持卡人提供便利,相反还带来了负担,因此需顺势作出改进。
而对于分期手续费更名,一方面是为了使持卡人更易理解资金成本的构成,从而更好地选择和决策分期产品,另一方面则是银行在金融营销宣传环节中进一步提升合规性,强化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表现。
多家银行下线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
日前,多家银行宣布下线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
如11月14日,建行发布公告称,2022年12月30日起,该行龙卡益贷卡(金卡、白金卡)自动分期功能将调整下线,即自该日起新生成的已出账单,将不再进行自动分期。
同时建行表示,用户可以通过该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自助渠道,或致电官方客服热线申请办理账单分期业务。
浙商银行同样公告称,因该行业务调整,自2022年12月30日起,浙商银行缤纷卡、浙商银行点金卡、浙商银行增金卡、浙商银行京东金融联名卡,将取消自动分期服务。
同时浙商银行表示,对持有上述卡片的客户,存量已发生且未提前还款的业务不受影响。此外,客户新发生的消费,将不再进行自动分期,对于有信用卡分期需求的客户,浙商银行表示,“可通过本行手机银行APP首页-信用卡-分期业务、本行微信银行‘信用卡分期’申请消费分期和账单分期。”
邮储银行则在14日公告称,由于业务调整,将于今年12月30日下线该行的自动分期卡,“届时将不再受理自动分期卡的进件、换卡和补卡等业务。已有卡片可以在卡片有效期内使用,卡片到期后不再续发新卡。”
据记者了解,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一般是银行为该行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由系统自动为其已记账且未出账单的消费交易金额提供分期支付的服务。持卡人一般可通过客服人工和自助渠道自行设定办理分期的起始金额和分期期数。而银行一般会对自动分期的费率进行优惠,如对账单分期手续费基准费率打9折、奖励积分等。
苏筱芮指出,银行机构下线自动分期业务主要是此前自动分期业务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异化,不但没有给持卡人提供便利,相反还带来了负担,因此需顺势作出改进。
此外,信用卡因为有较多的优惠权益、活动,且使用非常方便,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苏筱芮也提示,持卡人在享用信用卡优惠权益的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分期业务相关的细则条款,明确分期免息的期数、应还款时间以及其中可能承担的资金成本,在接到信用卡分期相关的营销电话时,可暂缓确认使用分期业务,待明晰各项规则后再进行决策。
“分期手续费”更名为“分期利息”
除了下线自动分期外,也有部分银行表示,将信用卡分期产品的收费项目“分期手续费”更名为“分期利息”,将“分期手续费率”更名为“分期利率”。
如工商银行便于本月16日发布公告称,将于明年1月1日起,将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客户已办理的分期业务实际每期还款金额不发生变化,具体以账单展示为准。此外,工行将同步调整了该行分期付款业务须知。
农业银行也于11日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将自明年1月1日起,将该行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更名为“分期付款利息”。更名生效后,分期付款利息计算规则以各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
记者注意到,此前邮储银行、中国银行(601988)、浦发银行(600000)、兴业银行(601166)等均已发布了此类公告,对“分期手续费”更名。
据了解,今年7月份,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
《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分期业务合同(协议)首页和业务办理页面以明显方式展示分期业务可能产生的所有息费项目、年化利率水平和息费计算方式。向客户展示分期业务收取的资金使用成本时,应当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并明确相应的计息规则,不得采用手续费等形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苏筱芮对记者指出,将“分期手续费”更名为“分期利息”,主要是为了简化计算持卡人在分期业务中所负担的资金成本,使得持卡人更易理解资金成本的构成,从而更好地选择和决策分期产品。
“此外,这也是银行在金融营销宣传环节中进一步提升合规性,强化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表现,一方面有助于市场良性竞争、有序发展,另一方面也能够对客户充分披露,助力客户的选择及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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