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银保监复〔2022〕85号
农业银行株洲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栗树山支行申请终止营业的请示》(农银株发〔2022〕3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栗树山支行终止营业,其业务并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芦淞支行。原址未经我分局批准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和对外悬挂任何形式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标识、标牌。
二、你分行应妥善处理债权债务交接、人员安置、安全保卫和对外宣传工作,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上交我分局,并在《株洲日报》公告。
三、你分行应督促相关机构及时到所属工商、税务等部门
办理注销手续,在注销手续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书面报告。
株洲银保监分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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