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银保监复〔2022〕165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
你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关于纪海江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冀农发银综〔2022〕5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纪海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邯郸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纪海江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邯郸银保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邯郸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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