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银保监分局关于周京燕任职资格的批复

邢银保监复〔2022〕155号

宁晋民生村镇银行

你行《关于周京燕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宁晋民村银发〔2022〕3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周京燕宁晋民生村镇银行风险总监任职资格。

周京燕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邢台银保监分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邢台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邢台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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