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保监局关于查选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冀银保监复〔2022〕404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你行《关于核准查选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邮银请〔2022〕3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查选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查选军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我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河北银保监局

2022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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