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银保监分局关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玉田支行开业的批复

唐银保监复〔2022〕223号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你行《关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玉田支行开业的请示》(冀银唐发〔2022〕97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玉田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唐山市玉田县凤凰春城三期繁荣路底商89-92号。

二、核准该机构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或备案的其他业务。

三、你行应于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唐山银保监分局领取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并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四、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行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申请。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开业或未能获得延期开业批准的,本核准文件失效,我分局将注销开业许可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

唐山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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