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银保监分局关于沧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募股方案的批复

沧银保监复〔2022〕193号

沧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沧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募股方案的请示》(沧信联呈〔2022〕7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定向募股方案,定向募股4500万股。募股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的相关条件。

二、你行董事会要切实加强对股权的管理,特别是对股东的资格及股本金来源等要严格把关,股东资格要符合监管规定,并用自有资金入股,确保定向募股的真实性。

三、你行要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和《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及时上报股东资质相关材料。

四、资金到账后,请及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相关手续。

沧州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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