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西门支行更名的批复

甬银保监复〔2022〕336号

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西门支行更名的请示》(工银甬〔2022〕24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西门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南门支行。

二、你分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办理该机构《金融许可证》的换领手续,在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变更事项并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宁波银保监局

2022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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